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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参保、停保、结算、在职转退休

时间:2024年03月18日 09:44 作者: 点击:[]



如何参保、停保、结算、在职转退休

一、新增、调入人员参保

新增、调入人员参保,在人事部门办完入校手续后,持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到所在单位社保科申请参保缴费。

二、离职、死亡人员停保

调出人员停保需提供调令复印件,辞职人员停保需提供辞职相关手续(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不得停保),死亡人员停保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到所在单位社保科办理停保手续。

三、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死亡一次性结算

在职或退休职工死亡,均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或镇(街道办事处)以上政府出具的死亡证明,到所在单位社保科办理终止参保及个人账户结算手续。

退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需持死亡证明复印件(或户口注销证明)到所在单位社保科办理终止参保手续。

提示:死亡人员退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时,必须先结清医疗费用、或在参保地医疗保险中心报销完医疗费用。

四、在职转退休

1养老保险在职转退休:(1)退休到龄当月需通过手机下载:“民生山西”APP或 “老来”APP进行养老保险资格认证。(2)到发放社保卡的银行开通金融账户功能,以便于领取退休养老金。(3)于退休当月的2025日到所在单位社保科办理签字确认手续。

2、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退休的当月直接到所在单位社保科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

提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20028月前的连续工龄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20028月启动医疗保险后为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相加男职工不低于25年,女职工不低于20年,且实际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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