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

医疗保险

关于调整省直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复审的通知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0:52 作者: 点击:[]


关于调整省直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复审的通知

省直医保各参保单位,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门诊保障政策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对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38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实行免复审,现通知如下:

一、免复审病种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尿毒症透析、结核病、重性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妄想性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癫痫性精神病、重度以上精神发育迟滞入、慢性肾功能不全、肺源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病(器质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肌梗死和冠心病(除外心肌梗死)支架术后入、股骨头坏死、高血压3级(极高危)人、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膝关节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白癜风、银屑病、系统性硬化症、脉管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肝硬化(失代偿期入、脑血管病后遗症、帕金森病、干燥综合征【舍格伦】、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重症肌无力、阿尔茨海默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氟骨病、大骨节病、克山病。

二、复审病种

肾病综合征(原发性入支气管哮喘、慢性骨髓炎(化脓性)病毒性肝炎(慢性)、炎症性肠病、癫痫、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原发性)等8个病种复审仍按原文件执行。

三、其它

(一)免复审病种的有效期至2023年5月30日及之后的时间,系统将自动延期。

(二)定点医疗机构按时、认真组织审核需复审病种,并做好政策宣传。

(三)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手续的人员,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选择为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需复审的在省医保中心办理。

本通知自即日起执行。


山西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6月7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