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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职工生育产前检查费报销的通知

时间:2019年11月19日 16:16 作者: 点击:[]


各位参保教职工(女):

    接省医保中心通知,从20199月起在报销生育医疗费时,产前检查费由省医保中心直接打给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为了生育女职工能够及时领取产前检查费,请怀孕女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到相应的银行开通社保卡金融账户。

    产前检查费申报所需材料: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本人出院证复印件。

    产前检查费报销时间:顺产6个月之内、剖腹产8个月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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