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

政策文件

农大党字[2013]40号—关于印发《山西农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3年11月14日 14:47 作者: 点击:[]


 

 

农大党字〔2013〕40号

 

中共山西农业大学委员会

  西       

关于印发《山西农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党委各部、委、处、室,各基层党委,工会,团委;

行政各院、部、处、室, 各教辅单位 ,附 校:

《山西农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已经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山西农业大学委员会

                   山  西       

                     20131112

 

 

山西农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实施办法

 

根据我省岗位设置与聘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山西农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和《山西农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在遵照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同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工勤技能岗位,严格控制岗位数量。

2.平稳入轨,逐步过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设岗方案,针对我校工勤人员比例较大的现状,采取多种办法,使现有工勤人员得到妥善聘用。今后几年工勤技能人员只出不进,通过自然减员、逐步分流的办法,力争在1-2个聘期内逐步使工勤人员比例达到10%的合理水平。

二、岗位设置

工勤技能岗占学校总职数的12.2%,共设225个。分4个等级,分别为二级岗位至五级岗位,对应现行的技师、高工、中工、初工。

依据上级有关工勤技能岗位二级、三级比例控制标准和现行工勤人员考评、考核规定,设置二级岗位11个、三级岗位46个、四级岗位125个、五级岗位43个。

三、聘用条件

1.积极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备胜任工勤技能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技术。

3.通过省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应级别的工勤技能考核。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四、岗位聘用

1.工勤岗首次聘用时,根据工勤人员现聘技术等级申报竞聘。

2.二级至五级各岗位职数,由学校统一使用。申报某一级岗位的所有竞聘人员,按照同级岗位任职年限竞聘,任职年限相同的按照年龄从大到小竞聘。

3.首次聘用时,现聘技术等级人数超过岗位职数的,保留原职务岗位工资待遇。按照先入轨、后规范的原则,通过自然减员、调出、分流等方式逐步达到规定比例。

4.工勤人员符合《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学校已聘用为副科及以上干部的,此次可申请竞聘管理岗位。学校根据管理岗位职数聘任。首次聘用最高能聘任为管理八级岗。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工勤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经国家、省级人事部门正式公布或文件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且专业资格证与本人现在所从事工作岗职相符的工勤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后,可以申报竞聘专业技术岗位。

6.已聘干人员,若本人自愿,符合条件,也可申报竞聘工勤岗位。

7.工勤人员聘期为三年,聘用期满后要进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主要依据。

五、聘用程序

1.申请竞聘。竞聘人员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岗位设置申报表》,向所在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提出书面竞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竞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依据工勤岗位聘用条件,组织对竞聘人员进行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

3.学校审核。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提出拟聘用意见后,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学校领导组审核通过。

4.结果公示。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六、其他相关事项

1.工勤人员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后,执行专技或管理岗位相关待遇。根据岗位管理规定,聘期内不能参加我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工勤技能考核,不能晋升工勤技能高一级职务。

2.本次申报竞聘条件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01231日。

七、本办法由山西农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