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下午,根据机关党委统一安排部署,组织人事党支部在太谷校区实验大楼见远堂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组织人事党支部委员会。组织人事党支部共有正式党员27名,24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同志参加了会议,符合规定。会议由闫海冰同志主持。
会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经周密准备,精心安排,由机关党委批复同意后,召开了本次会议。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选举办法草案、支部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监票人建议名单,宣布了计票人员名单。经选举,产生了由闫海冰同志担任书记、申超同志担任副书记、李瑶同志担任组织委员、安步赢同志担任宣传委员、关春林同志担任纪检委员的支部委员会。
闫海冰同志代表支部委员会进行了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新成立的组织人事部承担了校院合署改革以来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院办校”和“大部制”改革等一系列重大任务,关注度高、任务量大,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行动自觉。他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校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要加强自身学习,支部每一名党员都要认真学习组织政策和人事政策,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三要强化自身作风,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