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参保、停保、结算、在职转退休
一、新增、调入人员参保
新增、调入人员参保,在人事部门办完入校手续后,持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到所在单位社保科申请参保缴费。
二、离职、死亡人员停保
调出人员停保需提供调令复印件,辞职人员停保需提供辞职相关手续(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不得停保),死亡人员停保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到所在单位社保科办理停保手续。
三、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死亡一次性结算
在职或退休职工死亡,均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或镇(街道办事处)以上政府出具的死亡证明,到所在单位社保科办理终止参保及个人账户结算手续。
退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需持死亡证明复印件(或户口注销证明)到所在单位社保科办理终止参保手续。
提示:死亡人员退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时,必须先结清医疗费用、或在参保地医疗保险中心报销完医疗费用。
四、在职转退休
1养老保险在职转退休:(1)退休到龄当月需通过手机下载:“民生山西”APP或 “老来”APP进行养老保险资格认证。(2)到发放社保卡的银行开通金融账户功能,以便于领取退休养老金。(3)于退休当月的20—25日到所在单位社保科办理签字确认手续。
2、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退休的当月直接到所在单位社保科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
提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2002年8月前的连续工龄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2002年8月启动医疗保险后为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相加男职工不低于25年,女职工不低于20年,且实际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