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

原公费医疗人员

原省直公费医疗人员就医管理流程

时间:2019年12月11日 08:31 作者: 点击:[]


一、  哪些人员属于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1、原省卫生健康委管理的享受省直公费医疗待遇的厅()级干部和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原公费医疗人员)
    2
、原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的厅()级离休干部。

二、  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由单位专管员负责收集参保人员信息,携带以下资料到省医保中心办理。
   
《省直20028月前厅局级(含正高职称)公费医疗参保人员花名表》、工资审批表(退休金发放明细)、《纳入医疗保险管理知情同意书》。
   
对于尚未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参保单位还需提供个人标准照电子版以及《单位批量申办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表》。
   
参保单位报送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

三、  个人账户的划入与使用

(一)  个人账户的划入:(1)个人账户资金在年初一次性划入,

划入金额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入部分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部分。(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入个人账户标准:45周岁以下在职职工为本人工资的2.8%45周岁及以上在职职工为3.9%,退()休人员为5%。(3)公务员医疗补助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
    (
)个人账户的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本人门诊就医、药店购药及住院费用中需由个人自付的部分[包括个人按比例自负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下简称“三个目录”外自费部分)]

四、待遇标准

() 门诊就诊:(1)原公费医疗人员门诊就诊和药店购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当年划入资金未使用完的,可滚存至下一年使用。(2)当年划入资金使用完后,可在省直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中自行选择3(含综合医院与中医院)做为本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并可在省直所有二级甲等及以上专科医院门诊就医,符合三个目录的费用由公务员医疗补助按90%支付。日常门诊每月处方金额(药品费发生额)不得超过1500元,确因病情需要超定额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按内部管理程序进行审核。

()住院就医:(1)原公费医疗人员发生的住院费用中,符合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支付后,其余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按比例支付,总支付比例在职职工95%,退休人员97%。(2)住院时使用进口医用材料的,个人自付20%,不计入个人负担金额。

3)住院时确需使用三个目录以外药品或医疗服务项目的,经所在临床科室提出、医院医保部门审核后,由公务员医疗补助按上述比例支付。

()个人负担封顶:原公费医疗人员年度内符合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金额达到本人一个月(上年12月份)工资(退休金或养老金)时,超过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

五、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长期异地安置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由单位在省医保中心办理备案后,可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门诊就医以及居住地不具备结算条件的,可就近选择3所医疗定点医疗机构(1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费用由所在单位到省医保中心报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及参保地的起付线、封顶线和支付比例。办理备案材料如下:
  1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需提供就医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2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在异地居住生活的退休人员,需提供就医地居住证(暂住证)复印件或居()委会证明原件。
   3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是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参保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六、就医管理及费用结算
   
原公费医疗人员纳入省医保中心管理后,全部发放社会保障卡,持卡可在省直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按规定属于医保基金或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药机构与省医保中心直接结算。属于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账户或自费结算。
   
属于转外就医、异地安置、急诊住院等情况就医的,按省直医保相关政策及流程办理,未能直接结算的凭相关材料回省医保中心报销。
    1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的,个人支付自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省医保中心结算。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医疗费用,由单位专管员凭相关材料到省医保中心报销。

2、参保人员患危、重病时,可就近急诊抢救治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由单位专管员凭入院证或诊断建议书在省医保中心备案,待医疗终结后,到省医保中心报销。

3、异地安置、长期居外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可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员的住院医疗费,报销范围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

异地安置人员在居住地未直接结算的住院费用和门诊就医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再由单位专管员凭相关材料到省医保中心报销。

4、参保人员因病在本统筹地区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有限不能满足就医需求的,可在具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办理转外住院手续,任选北京、天津和上海的一家三级甲等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紧急抢救需转外住院的,可先转院,3日内到转出医院补办有关手续。

5、手工报销时间:每月1-10日。

七、移交后的离休干部待遇

()级离休干部的个人账户,按照本人离休金的5%划入,另外每人每年再补助3000元,年初一次性划入。当年划入资金未使用完的,可滚存至下一年使用;医疗待遇标准不变,仍按规定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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