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大人字〔2017〕2号
各教学院部及有关部门:
为逐步提高师资队伍质量和水平,在征求学校教师系列高评委库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经2016年12月23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17年起,我校参加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论文须按类型达到下列条件方可申报:
一、申报教学型副教授的,申报职称论文中须提交至少1篇任讲师以来,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被核心期刊(北大、南大)收录的本专业研究性论文。
二、申报教学科研型副教授的,申报职称论文中须提交至少1篇任讲师以来,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的本专业1B级及以上研究性论文。
三、若申报人员所在学院副教授数占教师总编制数超过43%,或正、副教授总数占教师总编制数超过60%,则申报职称论文中须提交至少1篇任讲师以来,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的本专业SCI或1A级研究性论文。
四、若申报人员任讲师以来,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国家级课题一项(按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标准),则不受以上论文条件限制,可直接申报。
山西农业大学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