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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政策

山西农业大学关于增加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通知

时间:2017年02月04日 18:48 作者: 点击:[]


 

 

农大人字〔20172

 

各教学院部及有关部门:

为逐步提高师资队伍质量和水平,在征求学校教师系列高评委库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经20161223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17年起,我校参加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论文须按类型达到下列条件方可申报:

一、申报教学型副教授的,申报职称论文中须提交至少1篇任讲师以来,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被核心期刊(北大、南大)收录的本专业研究性论文。          

二、申报教学科研型副教授的,申报职称论文中须提交至少1篇任讲师以来,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的本专业1B级及以上研究性论文。

三、若申报人员所在学院副教授数占教师总编制数超过43%,或正、副教授总数占教师总编制数超过60%,则申报职称论文中须提交至少1篇任讲师以来,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的本专业SCI1A级研究性论文。

四、若申报人员任讲师以来,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国家级课题一项(按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标准),则不受以上论文条件限制,可直接申报。

 

 

 

                   山西农业大学

                                                20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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