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550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2〕64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7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校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省教育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与指导下,由学校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与指导下,由学校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
科学合理制定学校高校教师和自然科学研究2个系列的职称评审条件,高校教师系列分为5个类型、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分为2个类型。本着两个系列评审条件基本平衡、逐步统一的原则,对2021年评审方案和条件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山西农业大学2022年度职称评审方案》《山西农业大学代表性成果(业绩)评价办法》《山西农业大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山西农业大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见附件1-4)。
三、评审时间安排
1.论文查重检测: 2022年7月至10月。
2.教学考察:2022年11月1日至10日。
3.单位评议:2022年11月上旬。
4.材料收审:2022年11月上旬。
5.代表作外审:2022年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
6.学校评审: 2022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四、提交材料要求
论文查重、教学考察、材料收审和代表作外审等具体工作由学校组织人事部根据工作进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费用
评审和答辩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44号)执行,高级职务答辩费300元/人,评审费300元/人,中级职务评审费200元/人。
附件:1.山西农业大学2022年职称评审方案
2.山西农业大学代表性成果(业绩)评价办法
3.山西农业大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4.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中共山西农业大学委员会
山 西 农 业 大 学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