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是我校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持续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校辅系列职称推荐和聘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按照《山西农业大学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章程(试行)》有关规定,分级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和工作机构,分级开展初、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学校辅系列高级职称推荐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与指导下,学校责成有关部门或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二级机构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组,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组建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完成本部门或本单位辅系列中(初)级职称推荐工作。
二、申报范围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晋人字〔2008〕111号)、《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晋人职字〔2009〕9号)规定,学校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辅系列和其他辅系列2类,教辅系列包括高校实验、图书和出版3个专业;其他辅系列包括会计、审计、经济、统计、档案、卫生、工程等7个专业系列。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均不列为我校辅系列职称聘任范围。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的工程系列和蚕业科学研究院农艺系列为上述两个单位的主系列。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长期从事一线工作,为教学科研事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工作业绩突出、态度严谨、经验丰富,对师德师风、科研作风和职业道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要求具有本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知识,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以及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
申报高校实验专业人员须在学校各类实验室和学院教学管理科从事实验教学管理、实验室管理、辅助实验教学和相关研究工作;申报图书专业人员须在学校图书馆和二级单位的图书资料室从事图书资料的管理和相关研究工作;申报出版专业人员须在学校学报和其他期刊杂志编辑部从事编辑和相关研究工作;其他辅系列申报人员须在学校各级管理部门从事服务工作、且从事的工作需要较强的专业技术背景,要求申报系列(专业)必须与从事工作一致或相关。
四、推荐评审指标
(一)指标设定要求
辅系列职称评审实行评聘结合、定额推荐聘用的方式进行。校本部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核定的专业岗位总量,结合学校现聘人员实际,定额设置辅系列高级职称年均推荐指标。直属科研机构须确定本单位辅系列岗位总量和高级岗位额定标准,报组织人事部备案。
(二)校本部指标使用规则
根据岗职相符原则,设置专职部门额定推荐指标,额定指标按照本通知规定的部门或单位使用。申报人员数量高于评审指标时,根据申报人员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学术业绩进行评分,在规定范围择优推荐。同级转评不受指标限制。出现空缺的年度推荐指标可转至下一年度使用,但不得连续重复转用。专职部门和非专职部门额定指标不得互相转用,但同系列额定推荐指标上年度空缺情况可转用,不得跨系列转用。若当年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数量不能满足本年度辅系列职称使用时,根据岗位数额比例适当减少。
(三)校本部额定指标
1.教辅系列
(1)实验系列,年均额定指标不超过4名,其中正高级不超过1名。
(2)图书系列,专职部门为图书馆。图书馆年均额定指标不超过1名,其他部门或单位额定指标年均不超过1名。
(3)出版系列,专职部门为期刊中心。期刊中心年均额定指标不超过1名,其他部门或单位额定指标年均不超过1名。
2.其他辅系列
(1)会计系列,专职部门为财务资产部。财务资产部和内审部额定指标年均不超过1名,其他部门或单位额定指标年均不超过1名。
(2)统计系列,专职部门为财务资产部和内审部。财务资产部和内审部额定指标年均不超过1名,其他部门或单位额定指标年均不超过1名。
(3)审计系列,专职部门为内审部。内审部和财务资产部额定指标年均不超过1名。
(4)档案系列,专职部门为档案馆。档案馆额定指标年均不超过1名,其他部门或单位额定指标年均不超过1名。
(5)工程系列,专职部门为后勤保卫部。评审类:后勤保卫部额定指标年均不超过1名,其他部门年均额定指标不超过1名;执业资格类:后勤保卫部额定指标年均不超过1名,其他部门年均额定指标不超过1名。
(6)卫生系列,专职部门为后勤保卫部。后勤保卫部额定指标年均不超过1.5名(每2年可推荐3名)。
(7)经济系列,额定指标年均不超过1.5名(每2年可推荐3名)。
五、申报推荐程序
学校成立辅系列职称评审推荐领导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组织人事部部长担任,成员由校内相关专家组成,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负责协调相关辅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学校相关办法执行。直属科研机构评审推荐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申报推荐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相关文件通知自主申报,向所在单位提交《山西农业大学辅系列职称评审申请表》(附件1)及申报材料。
(二)民主评议。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民主评议,并根据申报人员实际工作和从事专业认定其申报职称系列(专业)的规范性,做到岗职相符。各单位须组织同行专家、单位领导、职工代表及服务对象对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岗职相符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参加民主评议人数不得低于本单位全体在职职工人数的2/3,同意票数达有效票数2/3者(含2/3)通过民主评议。
(三)评审推荐
1.高级职称评审推荐,辅系列高级职称由专职部门负责评审推荐,无专职部门的辅系列职称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推荐。各推荐部门组建辅系列高级职称推荐委员会,评委由相关系列高级职称人员组成。评委会根据基层单位出具的“岗职相符”认定和评审结果,对申报人员的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和学术业绩等情况进行评审考核,考核采取个人答辩结合专家评审的形式进行。按照《山西农业大学辅系列人员职称评审业绩考核评分标准》(附件2)进行评分,按照评分结果择优推荐,推荐结果由组织人事部进行公示。
2.中初级职称评审推荐,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工作业绩及学术条件由所在单位组织评审、公示并出具推荐材料。
六、职称聘用
根据学校同意报名或报告意见、所在单位意见和相关评审委员会任职资格文件(以考代评人员,考试通过后需要提供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进行聘任。评审类于每学期末开展一次集中聘任,执业资格考试类的于年末开展一次集中聘任。
七、其他要求
未经学校推荐、评审或考核取得的职称资格,学校不予聘任。申报职称系列(专业)与现从事工作岗位不一致的,须先进行同级转评,转评并受聘后,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附件:1.山西农业大学辅系列职称评审申请表
2.山西农业大学辅系列人员职称评审业绩考核评分标准
中共山西农业大学委员会
山 西 农 业 大 学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