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

医疗保险

特药待遇备案流程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15:05 作者: 点击:[]


一、事项名称

特药待遇备案

二、服务对象

省直参保职工。

三、办理方式

具有资质的医院直接办结。

四、办理流程

(一)门诊申请

1.个人申请;

2.有资质的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受理;

3.责任医师审定并填写《特殊药品使用申请表》(医院领取);

4.医院医保科及时复核并完成管理系统录入;

5.医院医保科发放凭证。

(二)住院期间申请

1.责任医师开具处方;

2.医院医保科录入处方;

3.购药。

五、门诊申办材料

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须盖红章)(含病理诊断、影像报告),医院或专门机构特殊化验指标结果报告单,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过渡期内可使用社保卡)。

六、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七、承办省直门诊特药待遇认定的医疗机构名单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中医院、山西省眼科医院、山西省儿童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山西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太原爱尔眼科医院、山西爱尔眼科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解放军985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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