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工作职能
组织建设
基层风采
党员管理
理论学习
干部任免
干部考核
干部培训
职工发展
职称评聘
职工考核
薪资管理
社会保险
岗位管理
师资队伍
组织政策
人事政策
离退休政策
老年风采
养生保健
组织专栏
人事专栏
离退休专栏
—
评审政策
期刊认定
统一征缴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卡
原公费医疗人员
政策文件
岗位申报和审核
师资概况
名师风采
本站首页
人事管理
关于原公费医疗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通知
时间:2020年07月16日 15:32 作者: 点击:[]
接省社保局通知,从2020年4月起原公费医疗人员随养老保险统一征收失业保险费及工伤保险费。从4月份起个人按照失业保险缴费比例(0.3%)扣缴。
组织人事部
2020年7月16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失业保险政策的通知
下一条:失业保险条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