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
聘用实施办法
根据我省岗位设置与聘用相关文件精神和经主管部门核准的《山西农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以及《山西农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意见》、《山西农业大学教师岗位设置聘用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岗位设置职数范围内实行总量控制、统一核准。
(二)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的岗位总体控制目标及结构比例,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三级岗位总量首次聘用不超过80%。
(三)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的聘用,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设置的限额内申报和竞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注重工作实绩,鼓励创业、创新和创造。
二、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申报和竞聘条件
(一)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和竞聘条件
1、申报三级岗位要符合校党字(2012)15号文件中教师岗位基本条件的要求。
2、现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下列两类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竞聘三级岗位,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奖项类条件:
(1)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十)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五);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2)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
(3)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学术荣誉类条件: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4)农业部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5)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
(6)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
(7)国家教学团队或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
(8)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333人才工程”省级人选;
(9)全职回校工作的山西省百人计划入选者。
3、现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并符合下列任意一类条件之一者;或现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并同时符合下列任意两类条件各一者;或现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并同时符合下列三类条件各一者,可申报竞聘三级岗位:
项目及成果类条件:
(1)教授二级岗位项目及成果类条件中任意一项;
(2)主持承担过2项及以上自然科学类国家级项目或5项自然科学类省(部)级科研、工程技术推广项目;或主持承担1项国家级或2项部委级或4项省级社会科学类(含基础学科)科研项目,并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项目认定依据《山西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关于岗位设置纵向科技项目分级认定的意见》);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2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被开发转化,且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以我校科技处、计财处备案为准);
(4)主持育成国家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动植物新品种1个及以上并在全国大面积推广应用,或主持育成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动植物新品种2个及以上并大面积推广应用;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3篇或SSCI2篇,或EI收录论文5篇或CSSCI收录4篇及以上;
(6)主编(含独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一部(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www.tbook.com.cn检索,且列入教育部规划教材目录为准);
(7)受聘于教辅系列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主持两项及以上山西省基础条件平台科研项目,经费合计达50万元及以上,并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奖项类条件:
(1)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六);
(2)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3)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4)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5)获得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个人排名第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6)国家级教练,且其训练两年以上运动员或培训两年以上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取得奥运会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八名,或者取得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冠军两人次以上。
学术荣誉类条件:
(1)教授二级岗位学术荣誉类条件中任意一项;
(2)山西省省级教学名师;
(3)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4)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创新团队负责人;
(5)山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
(6)山西省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
(7)以首席带头人成功申报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人文社科基地;
(8)以首席学科带头人成功申报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9)以首席带头人成功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0)以首席带头人成功申报省级教学团队;
(11)以首席带头人成功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12)省级及以上品牌专业、特色专业负责人;
(13)以学科方向带头人首次成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
(二)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用条件
现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能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且年度考核合格。
三、申报和推荐程序
1、个人上网申报,所在单位推荐。
2、学校根据申报人员学科专业分布情况,组织我校在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选组成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委员须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该委员会由学校一位校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组织评审委员会会议。申报人及其亲属(指三代直系血亲和配偶)回避。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委员会按照岗位职数和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组。
3、经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组审查、评议,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聘用。
4、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申报材料:
(1)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
(2)《山西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选推荐汇总表》;
(3)《山西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
(4)正高级职务资格证、聘书、业绩、成果、奖项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聘用与考核管理
(一)学校与聘用的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人选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
(二)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晋人字〔2004〕102号)文件要求,对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聘用人员实行严格考核、动态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和聘期工作目标任务或聘用合同有关约定,以科研成果、重大项目、创新创造为主要依据。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及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
(三)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受聘人员聘期为三年。聘期期满,经考核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续聘;基本合格的,可给一年观察期,观察期满,经考核为合格后,可续聘,仍为基本合格的,应予低聘或解聘;不合格的,应予低聘或解聘。
五、附则
(一)本办法所定条件中各种学术荣誉、各种奖励、成果、承担项目完成的时间,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后,且同一项成果以最高奖项计入,不重复计算。对于延期的项目,必须提供正式的延期手续。
(二)首次聘任中任职年限、业绩等时间统计至2010年12月31日。(年资=2010-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当年)
(三)本办法由山西农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