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大党字〔2013〕34号
中共山西农业大学委员会
山 西 农 业 大 学
关于印发《山西农业大学教师系列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聘用实施办法》和《山西农业大学教辅及其它专技岗位聘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党委各部、委、处、室,各基层党委,工会,团委;
行政各院、部、处、室,各教辅单位,附校:
《山西农业大学教师系列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聘用实施办法》和《山西农业大学教辅及其它专技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已经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山西农业大学岗位设置申报表(教师系列)
2.山西农业大学岗位设置申报表(教辅、其他系列)
中共山西农业大学委员会
山 西 农 业 大 学
2013年10月23日
山西农业大学教师系列五级及以下
岗位设置聘用实施办法
根据我省岗位设置与聘用相关文件精神,和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山西农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以及《山西农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意见》、《山西农业大学教师岗位设置聘用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各学院根据学科分布情况成立学院教师系列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与聘用评审委员会及领导工作组。评审委员会在各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工作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教师系列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评审、推荐、聘用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一般为5-9人,成员必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低于60%。申报人员及其亲属(指三代直系血亲及配偶)须回避。
二、岗位职数
教师系列五级及以下岗位是指副教授及以下职务的岗位,包括:副教授五级、六级、七级岗位、讲师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助教十一、十二级岗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副教授五级至七级按照2:4:4的比例进行设岗,讲师八级至十级按照3:4:3的比例进行设岗,助教十一、十二级按照5:5的比例进行设岗。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恪守学术规范;
2.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承担并完成学院(部、中心、所)规定的本科生、研究生教学科研任务;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任职年限
1.五级至七级岗位
岗位
等级 |
副教授
任职年限 |
基本条件 |
五级
岗位 |
满5年 |
教学:一般应系统讲授过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且教学效果良好,并已独立进行了研究生培养工作;
科研:一般应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相当水平的企业横向课题;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多篇高水平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教材,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或取得过国家发明专利等;
社会服务:担任国内外学术组织、学术期刊职务,或为院所的学科建设承担管理和服务职责,积极参加技术推广和服务。 |
六级
岗位 |
满3年 |
七级
岗位 |
现任副教授职务者 |
2.八级至十级岗位
岗位等级 |
讲师任职年限 |
基本条件 |
八级岗位 |
满5年 |
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能够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
九级岗位 |
满3年 |
十级岗位 |
现任讲师职务者 |
四、聘任程序
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的聘用按个人申报、单位评审推荐、学校审核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对照条件申报,并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岗位设置申报表(教师系列)》(见附件1),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送山西农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审核。
(二)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核准无误后,提交山西农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通过后,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聘用。
五、新入校人员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的相关规定
按照校党字[2012]15号《中共山西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山西农业大学教师岗位设置聘用实施办法>》执行。
六、其它
(一)申报条件中涉及到的业绩材料等均为任现职以来的。
(二)年资计算,从聘任时间实算至2010年12月31日(年资=2010-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当年)
七、本办法由山西农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西农业大学教辅及其它专技
岗位聘用实施办法
根据我省岗位设置与聘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山西农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和《山西农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教辅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工程)、图书资料、编辑出版、档案岗位;其它专技岗主要包括会计、统计、审计、经济、医疗卫生、工程、农业及中小学岗位。
本办法适用于教辅及其他专技岗副高及以下的岗位,具体指副高级为五到七级,设置比例为2:4:4,中级为八到十级,设置比例为3:4:3,初级岗为十一、十二级,设置比例为5:5。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要符合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等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三)在聘且岗位与从事工作相一致;
(四)申报人员历年考核合格。
三、聘用办法
(一)教辅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职数全校统一使用。
(二)现受聘教辅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要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岗位设置申报表》(见附件2),所在单位初审、推荐,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审核,提交学校辅系列评审委员会。
(三)岗位聘用主要依据是任职年限。各系列申报人员按任职年限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若任职年限相同,按申报人员年龄大小进行排序,之后根据职数确定每个岗位的聘用人员,优先聘用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辅系列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聘用结果,报山西农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通过后,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聘用。
四、新入校的专技人员
按照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并执行所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工资。
五、其它
(一)附属学校根据学校特点,参照地市中小学条件制定附属学校具体聘用条件,组织评审。
(二)年资计算,从聘任时间实算至2010年12月31日(年资=2010-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当年)
六、本办法由山西农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