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转外就医备案
二、服务对象
参保人员因自然疾病而本统筹地区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有限不能满足就医需求的,可办理转外住院手续。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省直有资质的定点医院直接办结。
四、办理流程
(一)责任医师填写《转外住院审批表》;
(二)医院医保科对人员身份及转诊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转诊规定的,医保科负责人在《转外住院审批表》“医院意见”栏签字、盖医保专用章;并录入异地就医(住院)平台备案。
五、申办材料
转诊转院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过渡期内可使用社保卡),《转外住院审批表》(医院同意后由医院提供)。
六、延期办理
参保人员在转诊终止日期仍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凭需继续治疗的诊断书,通过转出办理医院电话办理延期。
七、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各经办医院医保科电话(《转外住院审批表》有标注)。